
标题: | 雨林联盟政策文件:《再生农业标准实施政策》 |
代码: | A-51-R-B-FA_V1.1 |
版本: | 1.1 |
适用于: | 农场证书持有者、认证机构 |
强制执行性: | 认证约束性内容 |
生效日期: | 2026 年 3 月 1 日 |
失效日期: | 直至另行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6 月 5 日 |
关联文件 | A-15-SRCL-B-FA_V1.1 雨林联盟农场认证规则 |
取代: | - |
目的
2025 年 9 月 8 日,雨林联盟发布了《再生农业标准》(RAS)。《再生农业标准》将首先作为《雨林联盟可持续农业标准》(SAS)的附加模块,面向农场证书持有者(CHs)开放。本政策规定了农场证书持有者在将 RAS 作为 SAS 认证附加模块实施时的额外认证与审核规则。这些规则应与现行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 《农场认证规则 v1.1》和《农场审核规则 v1.1》 一并执行。
如本政策未作具体规定,则适用《农场认证规则 v1.1》和《农场审核规则 v1.1》中的规则和程序。
变更概述
章节 | 发生了什么变化 |
2.4 | 调整指标数据采集样本,以符合 SAS |
RAS 认证规则
认证范围
《再生农业标准》认证可作为已获得或正在申请《可持续农业标准》认证的新老证书持有者的附加认证。
RAS 可作为附加模块添加至整个农场证书持有者的认证范围。证书持有者的所有农场和 / 或小组成员须具有相同的认证范围。
如并非所有农场和 / 或小组成员都准备在其 SAS 证书上添加 RAS,证书持有者可拆分为两个证书持有者,以适应不同的认证范围。
拆分的证书持有者须在雨林联盟认证平台(RACP)中注册为两个独立的证书持有者,并确保其质量管理体系反映两种不同的认证范围。
为便于 RAS 附加模块而拆分的证书持有者,须将其两个证书持有者的认证产量分开管理。
例如:某证书持有者拥有 100 名小组成员,其中 50 名希望继续仅持 SAS 认证,50 名准备同时获得 SAS 和 RAS 认证。该证书持有者须将 SAS 和 RAS 小组成员在 RACP 中注册为独立的证书持有者。随后该证书持有者须接受两次审核:一次针对仅 SAS 成员,另一次针对 SAS 和 RAS 成员。
认证周期
农场证书持有者须在其下一次 SAS 审核前,将 RAS 纳入其认证范围。RAS 仅可在常规审核周期中添加。证书持有者不得通过延期审核添加 RAS 至其认证范围。
RAS 的初次审核可在收获周期的任何阶段进行。
无论处于认证周期的哪一年,证书持有者均可为其现有审核添加 RAS 至认证范围。其在认证周期中的时间点与其现有 SAS 证书保持一致。
当RAS被纳入认证范围时,证书持有者必须对范围内的所有生产者进行内部检查。然而,对于指标,证书持有者根据用于收集SAS指标的同一农场样本来收集RAS指标数据。
第一次 RAS 审核的范围将包括所有 RAS 专项要求,无论 SAS 处于审核周期的哪个阶段。
在证书持有者的下一次认证审核之前,RAS 审核被视为过渡审核,不计入认证年份。如证书持有者选择在其认证审核时将 RAS 纳入认证范围,则该审核将同时作为 SAS 和 RAS 标准的认证审核。
证书持有者将在与 SAS 认证审核同时进行 RAS 的第一次认证审核。在下一次认证审核时,SAS 继续其原有周期,而 RAS 则开始其第一个认证周期。
如证书持有者符合《农场认证规则》第 3.4 条所述的激励条件,该激励仍适用于其 SAS 认证。在过渡期内,激励不适用于 RAS 认证。
如证书持有者有资格享受跳过 SAS 第二次监督审核的激励,则可保留该激励。
添加 RAS 至范围时,激励样本量适用于 SAS,但不适用于 RAS。
认证流程
申请 RAS 认证的证书持有者须遵循《农场认证规则 v1.1》表 1 规定的认证流程,并增加以下要求:
为准备下一次审核,有意获得 RAS 认证的证书持有者须在 RACP 中将 RAS 添加至其认证范围。
除 SAS 指标数据外,还须按照《指标附件》收集并提交 RAS 指标数据。
除《农场认证规则》规定的文件外,以下文件须在审核前或审核期间与 认证机构(CB)共享: 如证书持有者无法在审核前提供所有文件,认证机构须在审核期间进行审查
农药施用记录
农场土壤评估
农场施肥计划
综合杂草管理(IWM)计划
综合虫害管理(IPM)计划
认证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 及可能后果
证书持有者须确保在审核后 10 周截止日期前关闭不符合项。
RAS 附加模块要求的不符合项不得通过纠正行动计划关闭。
指标数据的不符合项无需纠正行动计划,仅需通过纠正措施即可关闭。
证书持有者可能对一个标准获得正面认证决定,而对另一个标准获得不认证 / 取消决定。在此情况下,证书持有者须等待适用的等待期后,方可申请相关标准的认证。
如需要进行调查审核,认证机构须暂停涵盖两个标准的证书。调查后,如决定为正面,认证机构可恢复一个或两个标准的证书。
雨林联盟将对每份 RAS 证书进行质量审查,并可要求认证机构或证书持有者提供额外材料以批准认证。
雨林联盟可在认证流程的任何阶段(包括证书签发后)进行额外质量检查。此质量监测可能导致认证机构或证书持有者出现不符合项、不认证或受到制裁。
激励措施
符合《农场认证规则》第 3.4 条所述激励条件的证书持有者,仍有资格享受其审核中 SAS 部分的激励。
如证书持有者有资格减少样本量,仅需验证农场样本中符合 SAS 检查表的部分。
如证书持有者有资格跳过 SAS 第二次监督审核,则仅需审核 RAS 附加模块要求。
RAS 审核规则
审核准备与抽样
认证机构须遵循雨林联盟认证平台规定的最短审核时长。
如证书持有者同时接受 RAS 和 SAS 审核,其仍有资格享受 SAS 的减少农场样本量。认证机构仍须对 RAS 使用完整审核规模。
认证机构可增加生产者样本量以验证 RAS 要求。
指标抽样;
对于农场小组:50% 的受访生产者须经过内部检查并具备指标数据。认证机构须验证这些生产者的指标,以及小组管理层面的指标。
RAS 专项要求抽样
RAS 要求 | 抽样规则 |
|---|---|
4.2.4 | 持续改进:对于农场小组,认证机构须验证样本中 20% 的小组成员在第二次 RAS 认证审核前遵循规定的修剪周期,第三次 RAS 认证审核前增至 30%。 |
4.4.7 | 小组内小农场:认证机构须选择至少 10% 成员已完成土壤评估的样本。如有必要,认证机构可进一步扩大样本以验证土壤评估系统。 |
特定主题审核
对于农场小组:当标准规定特定百分比的小组成员应符合要求时,认证机构须侧重于在小组管理层验证这些要求的管理系统和记录。
土壤肥力与保护审核(4.4.7)
认证机构须在管理系统层面验证已建立土壤评估系统。
认证机构须验证记录反映至少 20% 的小组成员已完成土壤评估。
其他信息
首次发布日期 (v 1.0): 2025 年 12 月 2 日
此为政策文件,具有(认证)约束力。政策补充和/或取代其适用方的相关规则或要求。
译文免责声明
对于有关译文所含信息确切含义的任何问题,请参见英文正式版的解释为准。因翻译导致的任何含义差异或分歧均不具约束力,对审核或认证目的不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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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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