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雨林联盟政策文件:针对茶叶证书持有者的在线可追溯性的例外豁免 |
代码: | A-32-SRCL-B-CH |
版本: | 1.3 |
适用于: | 茶叶的农场和供应链证书持有者 |
强制性效力: | 认证约束性内容 |
生效日期: | 2026 年 1 月 1 日 |
失效日期: | 直至另行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2 月 19 日 |
关联文件 | A-1-S-B-F-v1.4 雨林联盟可持续农业标准 - 农场要求 |
取代: |
这份文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制定此例外政策,是为了支持茶叶证书持有者的可追溯性报告流程。
何时以及如何使用本文件?
茶叶证书持有者,应当使用本文件——证实其免于遵守在线可追溯性报告的要求。认证机构应使用本文件——来了解所需的证据,以支持符合以下针对可持续农业标准 V1.4 版的审核所列出的可追溯性要求。
从版本 1.2 到版本 1.3 的更新变化
章节 | 变更内容 |
引言 | 适用范围更新 —— 本例外规定适用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前由肯尼亚产地被首购商购买的货量。 |
报告要求 第 1.1 节 | 首道加工商、拼配商和包装商须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对已进入其账户的货量执行在线可追溯性报告。 |
报告要求 第 1.1 节 | 时限延长:延长首道拼配商 / 加工商报告货量的时限。 |
在线可追溯性的例外豁免
雨林联盟可追溯性平台应维护所有货量数据。对于本例外规定范围内的证书持有者,允许首笔雨林联盟认证货量的数据通过 Excel 表格按季度提交至雨林联盟,并由雨林联盟代证书持有者将货量录入可追溯性平台。所有其他交易、活动及转换必须由责任实体直接在系统中录入。
此项例外豁免的所涉范围,以及适用的证书持有者详情如下。
此外,本例外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适用于肯尼亚茶叶农场证书持有者销售的货量。同时采购肯尼亚茶叶及其他产地茶叶的公司须继续遵守本例外规定,报告非肯尼亚产地及 2026 年 1 月 1 日前的肯尼亚产地货量。2026 年 1 月 1 日起销售的肯尼亚茶叶货量必须由证书持有者通过雨林联盟可追溯性平台报告,雨林联盟不再代此类证书持有者采取任何行动。
*请注意,此政策不适用于雨林联盟附录 B 中定义的草本植物和香料。
1. 例外情况概述
2026 年 1 月 1 日前的货量: 农场及供应链证书持有者豁免在雨林联盟可追溯性平台中报告可追溯性。2026 年 1 月 1 日起的货量: 介于农场证书持有者与首道拼配商及加工商之间的证书持有者豁免在雨林联盟在线平台中报告可追溯性。肯尼亚茶叶: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销售的肯尼亚茶叶货量不在本例外规定范围内,必须由责任证书持有者在雨林联盟可追溯性平台中报告。仅以下所列要求属于此例外豁免之内,并且相关的供应链参与者仍需满足纸质文件的可追溯性、(实物产品的)隔离等相关要求。
上述农场和供应链证书持有者,可豁免以下要求
2.2.1-农场 & 供应链参与者 | 与认证数量相关的任何活动(如兑换、移除、出售、购买、确认等),(最晚)必须在相应活动发生自然季度结束后的两周内,在雨林联盟的可追溯性平台上进行记录。 |
2.2.2-农场 | 雨林联盟认证产品的买家,定期验证可追溯性平台中的交易是否与认证产品的发票相匹配一致。 |
1.1 首道加工商的报告要求
首道拼配商和加工商须按上述例外规定范围,通过货量申报表为所有认证货量提供数据。此数量申报,应每季度提交一次。
1.1.1 茶叶 MultiTrace 授权申请表
1.1.2 首道加工商须向雨林联盟提供所需信息,以便正确分配其货量。加工商必须使用雨林联盟提供的上述申请表。
1.1.3 茶叶供应链证书持有者须在雨林联盟审核所提供数据后,按要求提供任何补充说明。
1.1.4 一旦货量进入首道拼配商 / 加工商账户,证书持有者须负责在雨林联盟可追溯性平台中执行确认、拼配、核销及向包装商销售(如适用)等活动。
1.1.5时限延长: 首道加工商获准在季度结束后 6 周内向雨林联盟报告货量,并在季度结束后 12 周内完成在线可追溯性活动。
*首道拼配商 / 加工商定义:将不同包装成品茶(或速溶茶情况下的成品茶等效重量)进行混合或加工,打破原始茶园发票 / 唛号形成拼配产品或其他替代产品的组织。
1.2 离线可追溯性的审核要求
证书持有者仍需负责向审核人员提供证据文件,证明:其在采购、收货、加工、包装、运输和销售的整个过程中,保持了可追溯性。包括:
1.2.1 实物产品上的雨林联盟认证标识。
1.2.2 采购和销售文件中的雨林联盟认证产品的标识(记录信息)。
1.2.3 实时维护(更新)的数量汇总(数据表)。
审核人员将核实:第一加工商和包装商是否已经按季度向雨林联盟发送填写完整的 Excel 模板文件,但其不会审查该文件的准确性。如模板不可用,审核员 / 认证机构须针对要求 2.2.1 开具不符合项。
其他信息
本文档首次发布日期(版本 1.0):2024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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