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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环境 v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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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附件-环境

代码:

A-09-SCRL-B-FA

版本:

1.3

适用于:

农场证书持有者

强制执行性:

约束性内容

生效日期:

2026 年 3 月 1 日

失效日期:

直至另行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8日

关联文件

A-1-S-B-F-V1.4雨林联盟可持续农业标准。

A-33-R-B-FA-V1.0雨林联盟再生农业标准。

取代:

A-09-SCRL-B-FA-V1.2-环境附件

这份文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本附件包括雨林联盟标准环境章节中农场要求的附加约束内容。

本文件包括:

  • 与保护天然林、其他自然生态系统和保护区的基本要求有关的其他信息。

  • 关于可持续农业标准农场边界外保护和恢复区域的更多细节。

  • 再生农业标准中关于保护和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和植被的更多细节。

何时以及如何使用本文件?

本文件为证书持有者和认证机构提供了所包含要求及其实施的更多详细信息。本文件分为三个部分:

  • 农场标准的基本要求

  • 可持续农业标准的要求

  • 再生农业标准的要求

基本要求适用于所有农场标准。可持续农业标准和再生农业标准章节的要求包括适用于各自标准的专门和/或持续改进要求。

从版本1.2到版本1.3的更新变化

章节

变更内容

贯穿始终

包括可持续农业标准和再生农业标准的共同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的总体部分。

基础要求

为提升表述清晰度,对天然林、其他自然生态系统及保护区的保护要求进行重新安排。

1.5 基础设施计划性小规模改造

说明:此项内容不适用于寻求与EUDR保持一致的可可和咖啡CH

可持续农业标准的要求

持续改进要求6.2.3和6.2.4移至本节。

再生农业标准

纳入新再生农业标准专业要求的附加信息。

农场标准的基本要求

本节详细介绍了雨林联盟可持续农业标准(SAS)和再生农业标准(RAS)各自基本要求的实施情况。

1. 保护天然林、其他自然生态系统和保护区

本节提供了有关将可持续农业标准中的要求6.1.1转换为要求6.1.2的保护区以及侵占保护区的更多信息。

1.1 与要求6.1.1和6.1.2相关联的地理数据风险评估

雨林联盟的地理数据风险评估为证书持有者提供了以下信息:

  • 森林砍伐风险地图。

  • 侵占保护区风险地图。

  • 每个农场单位的地理数据风险表,包括森林砍伐和侵占保护区的程度。

这些结果概述了可能不符合《雨林联盟标准》要求 6.1.1 和 6.1.2 的情况。风险评估可供雨林联盟认证平台上的证书持有者和认证机构使用,并在每次更新地理位置数据时实施。

1.2 不转换与要求6.1.1相关的天然林和自然生态系统

基础要求 6.1.1 规定,2014 年 1 月 1 日为森林砍伐或转换的截止日期,此后不得发生森林砍伐或转换。在此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森林砍伐或转换(毁林/毁坏),都将导致相关区域或生产单元不符合《雨林联盟可持续农业标准》,并可能成为否定认证或撤销认证的原因。

然而,对于下文第1.4节中详细阐述的、可通过补救措施加以解决的小规模毁林或转化情况,则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此外,雨林联盟可根据第1.5节所述的请求程序,批准对基础设施进行小规模转换以进行管理。

1.3 识别与要求6.1.1相关的转换

雨林联盟的森林砍伐风险评估,通过上传的地理数据,评估证书持有者是否存在 2014 年及以后发生森林砍伐的风险。根据农场单位与森林砍伐区域的重叠百分比,风险分为三类:低风险(绿色)0% 重叠,中风险(橙色)最多 1.2% 重叠,高风险(红色)超过 1.2% 重叠。 低风险被视为无显著风险,而中风险和高风险被视为显著风险。

森林砍伐风险评估可能无法区分《雨林联盟可持续农业标准》定义的转换(毁林/毁坏)与可以接受的土地用途变化,例如:

  • 采伐人工林并转换为农业用途,不属于对自然生态系统的转换(破坏)。

  • 采伐遮荫树不涉及天然林的转换。

  • 在 2014 年截止日期之前发生的森林覆盖损失。

证书持有者必须利用雨林联盟风险评估的结果,识别存在不合规风险的区域和团体成员,评估这些风险,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管理。

对于存在森林砍伐显著风险(中风险或高风险类别)的农场单位,证书持有者必须对这些区域进行内部检查。这些检查必须通过农民访谈和实地观察收集证据,确认是否发生了土地转换。收集到的证据必须在审核过程中及之后保留,并需在审核员或雨林联盟要求时提供。确认是否发生转换的证据可能包括:

  • 更新的农场边界的 GPS 多边形数据(如适用)。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可以证明其土地使用权或合法所有权的文件(例如土地证书、原住民权利、政府许可、证书或可验证的习惯性手段)。

  • 地理标记的照片、地图或其他视觉证据。

  • 农民、社区成员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访谈记录。

  • 来自地方政府机构的信息(例如林业局、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等)。

1.4 已发生的与要求6.1.1相关的小规模转换

如果第一次认证审核前的内部检查发现转换,证书持有者必须检查其是否在此处定义的小规模转换阈值范围内,并根据第1.4.1节实施恢复计划。如果转换(毁林/毁坏)超出阈值,证书持有者应将不合规的团体成员、农场或农场单位排除在认证项目之外。对于所有农场,包括自愿选择符合《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的农场,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已经发生转换(毁林/毁坏)。证书持有者和/或团体成员必须满足以下附加标准:

a) 大型农场和个体认证农场

对于大型农场(包括作为团体认证中的成员的农场)和个体认证农场,转换(毁林/毁坏)面积不得超过农场土地的 1% 或 10 公顷(以较小者为准)。

b) 团体认证

对于团体认证中的小型农场,转换(毁林/毁坏)面积不得超过农场单位总土地面积的 1%。

雨林联盟保留针对特定认证持有者,逐案审查、批准、拒绝或撤销这些许可的权利。

1.4.1 恢复已经发生的小规模转换

对于在这些阈值范围内的转换(毁林/毁坏),农场管理者必须与生态学家一起制定修复计划,以修复被转换(毁林/毁坏)的森林或生态系统。修复计划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等比性: 要修复的区域必须至少与被转换的区域一样大。要满足该项要求,可停止在转化地区进行生产并对其进行修复,或在附近区域进行修复和/或提供补偿性保护福利。

  • 价值相当要修复的生态系统必须与失去的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价值相当。如果被修复区域的价值低于或将低于被转换区域的价值,则必须修复一个更大的区域。

  • 属于额外活动修复活动必须是附加的、额外的活动,独立于因其它原因而计划的活动之外,包括为满足雨林联盟对自然植被的要求而进行的合规活动。

  • 具有长期性: 设计修复活动时必须确保其长期可行性,包括资金、管理责任以及明确的土地用途和土地权利。

此外,对于团体认证,必须实施以下措施以避免发生更多转换(毁林/毁坏):

  • 为团体成员建立制裁系统以防止进一步的森林砍伐。

  • 对团体成员开展提高意识的措施或培训。

  • 收集在风险评估中发现的具有显著森林砍伐风险的所有团体成员的农场单位多边形数据信息。

管理者必须通过以下邮箱,向雨林联盟提交修复计划:farmcert@ra.org。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 制定明确的时间目标和责任分配的活动计划。

  • 每三年至少实施一次对修复区域的监测计划。

  • 收集待修复区域的多边形数据信息。

  • 列出将要种植的树种清单。

  • 每三年向内部检查员和审核员提交进度报告,以审核和核实其是否与修复现场状态一致。

注意:团体管理者必须为团体内小农户的修复过程实施、监测和报告提供便利。如果未对任何受影响的团体成员执行这些措施,团体管理方将承担责任,这可能导致否定认证或被撤销认证。

1.5 基础设施计划性小规模转换与要求6.1.1相关联

在以下条件下,可以允许转换自然生态系统,最多占总认证土地面积的1%,以维护或扩大对农场或加工业务至关重要的基础设施:

  1. 转换(毁林/毁坏)只能用于安装新的农场基础设施,或修复、升级现有农场基础设施(例如道路或灌溉设施,包括抽水设施、水渠、池塘、水库、大坝和蓄水设施)、固定安装的机械设备,或洗涤、加工、包装的设施。

  2. 农场或团体管理者,提前记录安装计划,包括说明为何无法在不转换(毁坏)相关区域的情况下实施所计划的基础设施安装或修复。

  3. 收集整个认证土地以及转换(毁坏)区域的多边形数据,以证明要转换的土地面积低于总认证土地面积 1% 的允许阈值。请注意:1% 阈值是自申请认证之日起的累计允许总面积。

  4. 在(土地)转换(毁林/毁坏)之前,农场或团体管理者必须获得雨林联盟的批准文件。为获得批准,管理方应向farmcert@ra.org提交一份计划,其中包括:原因、计划以及计划转换区域的多边形数据信息。

  5. 转换完全符合雨林联盟标准6.1.2的要求。

  6. 转换(毁林/毁坏)应完全符合适用法律。

  7. 转换(毁林/毁坏)与任何高保护价值 (HCV) 评估中关于场地或区域的高保护价值的区划或建议一致。

  8. 雨林联盟保留在评估转换计划后,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证书持有者实施第1.4.1节所述的恢复计划的权利。

  9. 这项许可不适用于符合《欧盟零毁林法案》的可可和咖啡证书持有者。

1.6 不侵犯与第6.1.2条要求相关的保护区  

为评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6.1.2 的风险,雨林联盟的风险评估将确定:农场单位是否可能位于保护区或其确定的缓冲区内,以及是否在适用法律下允许在这些区域内进行农业生产。

雨林联盟根据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保护区分类,确定了“允许进入”(go)和“禁止进入”(no-go)区域。在“禁止进入”(no-go)保护区内,禁止进行农业生产;而在“允许进入”(go)保护区内,农业活动在特定条件下被允许并受法律监管。基于此,风险分为三个等级:低风险(绿色):与保护区无重叠;中风险(橙色):与“允许进入”保护区有重叠;高风险(红色):与“禁止进入”保护区有重叠。

如果在风险评估中发现农场单位被列为高风险,证书持有者必须在内部检查期间访问所有此类农场,并收集证据证明生产活动未发生在“禁止”保护区内。这些证据必须在审核期间及之后保留,并在审核员或雨林联盟要求时提供。确认是否发生侵犯保护区或缓冲区的证据可能包括:

  • 修正后的农场边界多边形数据(如适用)。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土地使用和/或合法权利的文件。

  • 带地理标记的照片、地图或其他视觉证据。

  • 农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访谈记录。

对于被列为中风险的农场单位,证书持有者应对其进行访问,以评估是否在保护区内进行了生产或加工活动,以及这些活动是否符合适用法律。此类生产者必须至少提供以下内容: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土地使用和/或合法权利的文件。

可持续农业标准的要求

本节提供了仅适用于雨林联盟可持续农业标准(SAS)的相应专业和/或持续改进要求的实施的更多详细信息。

2. 农场边界外的保护和恢复区

本节提供了与可持续农业标准6.2.3和6.2.4的持续改进要求相关的认证农场外保护和/或恢复区域的维护条件。

2.1 与要求6.2.3和6.2.4相关的认证农场外保护和恢复区的条件

在不减少农业生产面积的情况下,实现农场所需的自然植被覆盖率是不可行的。满足下述条件时,生产者可选择通过农场边界以外的保护区或修复区补充农场植被面积:

  1. 只有当生产者在自己的农场上无法达到所需的自然植被百分比时,他们才可利用农场边界之外的保护区或修复区。

  2. 生产者不会将农场现有的自然植被区域转换为其它土地用途。农场边界外的保护区,只能作为农场上现有植被的补充。长期保护区不能用于替代农场内的植被。

  3. 对于要求达到的自然植被百分比,其中一部分自然植被能够由生产者的农场提供,另一部分由农场边界外的保护区提供。例如,生产者的自然植被可以 5% 来自农场,5% 来自农场外的自然植被。

  4. 对于认证农场边界外的保护区或修复区,能够有效地为该区域提供至少 25 年的长期保护。

  5. 认证农场边界外的保护区或修复区,相对于现状,能够产生额外的保护价值和保护状态:该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价值得以保持或改善。

  6. 认证农场边界外的保护区或修复区与认证农场处于类似的生态系统中。例如,如果认证农场位于以热带雨林为主导生态系统的区域,那么保护区也应位于以热带雨林为主导的区域。

  7. 证书持有者应将包含所有要求的保护或修复计划发送至 farmcert@ra.org

2.2 与要求6.2.3和6.2.4相关的认证农场外保护和恢复区的可审核性条件

  1. 证书持有者提供农场边界外保护区或修复区的 GPS 多边形数据。

  2. 证书持有者注明保护区或修复区的面积(公顷)以及其相对于认证农场面积的百分比。

  3. 证书持有者提供文件,以证明可以为保护区或修复区提供至少 25 年的有效长期保护。

  4. 审核员至少每三年访问一次农场边界外保护区或修复区。证书持有者承担审核农场边界外保护区或修复区的额外费用,例如审核员前往这些区域进行验证的差旅费用。

再生农业标准的要求

本节提供了仅适用于雨林联盟再生农业标准(RAS)的相应专业和/或持续改进要求的实施的更多细节。

3. 保护和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植被。

本节介绍了与遵守专业要求6.2.5相关的信息。

3.1 与专业要求6.2.5相关的天然树木植被覆盖的维护

必须遵守以下附加要求。

作物特定要求

生产者至少保留了三种本土树种,生产者遵循国家对树种和密度的建议​。

其他信息

本文档首次发布日期(版本1.0):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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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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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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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林联盟的更多信息,请访问雨林联盟网站http://www.rainforest-alliance.org,发送邮件至info@ra.org,或联系雨林联盟阿姆斯特丹办公室(地址:荷兰,阿姆斯特丹,De Ruijterkade 6,1013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