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溢价附件 |
代码: | A-06-SRCL-B-CH |
版本: | 1.4 |
适用于: | 农场和供应链证书持有者 |
强制执行性: | 约束性内容 |
生效日期: | 2026年3月1日 |
失效日期: | 直至另行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年9月8日 |
关联文件 | |
取代: |
这份文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本附件包含雨林联盟标准及供应链要求溢价章节中各项要求所对应的附加约束性内容。
本文件包括:
关于哪些参与者负责支付溢价的更多详细信息。
关于溢价支付条件的更多详细信息。
关于在特殊情况下实施溢价要求的更多详细信息。
关于可追溯性平台中溢价报告的更多详细信息。
何时以及如何使用本文件?
本文件为证书持有者及认证机构提供雨林联盟标准及供应链要求中相关要求的实施细则补充说明。
从版本1.2到版本1.3的更新变化
章节 | 更改内容 |
整个文档 | 已更新表述以体现再生农业认证相关内容。 |
第二部分 | 关于加工水果的说明及溢价相关责任界定。 |
1.引言
引言及双重认证要求说明
溢价要求的实施方式因行业而异,这反映了各认证商品在全球供应链中独特的动态特性。本附件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专项要求,以确保溢价相关费用在各类场景中公平且一致地适用。溢价是指责任主体在市场价格、质量溢价或其他差价基础上额外支付的款项。溢价要求适用于以雨林联盟认证(SAS)、雨林联盟再生认证(RAS)及雨林联盟双重认证(SAS+RAS)标识销售的商品数量。该款项对于奖励农户的可持续实践投入至关重要,同时有助于强化认证的长期价值。
若商品同时通过雨林联盟可持续农业标准与再生农业标准双重认证,则仅需支付一项溢价。然而,预计此类溢价将高于仅按单一标准认证时的费用水平。雨林联盟认为,更显著的可持续实践投入应获得更丰厚的回报,并强烈建议企业将这一原则贯彻于采购实践中。为了支持这一转变,我们将继续密切监测与溢价相关的数据。
2.要求的实施
2.1 协议和支付责任
溢价要求的适用性因行业而异(部分情况下亦因地区而异)。下表显示了哪个供应链证书持有者(CH)负责遵守要求:
表 1:责任主体遵守溢价支付要求的概述表。
作物/行业 | 溢价责任实体 | 负有责任: |
咖啡 | 第一买家 在种植农场证书持有者之后的,在雨林联盟可追溯性平台中接收交易产品的第一个实体。 | - 在与农场证书持有者(CH)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明确溢价金额和支付条件 针对以雨林联盟认证(SAS)、雨林联盟再生认证(RAS)或雨林联盟双重认证(SAS+RAS)标识采购的商品数量支付溢价。 |
可可 | ||
加工水果和椰子油 | ||
坚果 | ||
草本植物和香料 | ||
其它作物 | ||
茶叶 | 品牌所有者 餐饮服务商和零售品牌所有者注意事项:自有品牌制造商(包装商)必须代表零售品牌所有者承诺、确认并支付溢价。零售品牌(所有者)需要向自有品牌制造商(包装商)支付这笔溢价。 | (在农场证书持有者(CH)和品牌所有者之间没有合同或签署协议的情况下) - 在雨林联盟可追溯平台中作出承诺 - 按数量指定溢价金额 针对以雨林联盟认证(SAS)、雨林联盟再生认证(RAS)或雨林联盟双重认证(SAS+RAS)标识销售的商品数量支付溢价。雨林联盟支付工具将协助向农场证书持有者进行的溢价转账 |
香蕉和新鲜水果[1] | 进口商 直接从原产地进口认证产品的原产国以外的组织,包括零售商、品牌所有者或任何其他履行此职能的组织。 | - 必须在与其直接供应商的合同协议中规定支付条款 注意: |
鲜花 | 待定 | 待定 |
注意:经营多种作物的实体,可能对溢价支付负有不同的责任,这取决于它们在每个供应链中的作用以及相关(作物)行业的支付责任。
2.2 要求 3.1.1:报告溢价
- 第一买家和进口商的处理方案:
在进行销售交易时,农场证书持有者必须在交易详情的“溢价约定”字段中,注明合同中约定的溢价金额。以当地货币商定的溢价金额转换为欧元或美元,并以欧元或美元进行记录。
第一买家必须通过确认与其进行的总交易来确认商定的溢价金额。如果农场证书持有者(CH)输入的金额与约定的不同,第一买家可以拒绝销售交易,并要求农场证书持有者(CH)进行更正。
对于香蕉和其它新鲜水果:农场证书持有者(CH)和第一买家之间约定的溢价,记录在平台上。如果进口商不是第一个买家,则其与供应商商定的溢价,将在雨林联盟可追溯性平台之外进行记录。
- 品牌所有者处理方案
当从雨林联盟追溯平台兑换认证数量时,品牌所有者应在平台中注明他们承诺并确认支付的溢价金额。对于餐饮服务商和零售品牌所有者,这些操作可以由自有品牌制造商(包装商)执行,除非餐饮服务商或零售品牌所有者直接负责溢价的承诺和付款以及数量的兑换。
2.3 要求 3.1.1:最低金额
雨林联盟已为可可设定了最低货币溢价金额标准。这意味着首单采购方与农场CH约定的溢价金额至少需达到这一标准。
表 2:可可最低溢价
可可 | 地区 | |
使用 XOF 或 XAF 的非洲国家 | 世界其它地区 | |
最低溢价* | 每公吨可可豆**63欧元 | 每公吨可可豆70美元 |
开始日期 | 2023-2024采收季生产的所有以认证身份销售的认证可可 | 2022 年 7 月 1 日 |
*注意:就可可而言,需按以下较高者向团体成员分配溢价:每吨至少70美元(非洲使用XOF或XAF的国家为63欧元),或农场CH所获货币溢价总额的40%。更多信息见第三部分。
**有关科特迪瓦的补充细则,请参阅可可农场与供应链认证政策。
2.4 要求 3.1.2:关于溢价的合同或签署协议
除茶叶外的所有作物,团体和个体认证的农场必须有明确的合同协议,确定溢价金额和其他条款。
第一买家的处理方案(咖啡、可可、加工水果和椰子油、榛子、草本植物和香料、其它作物)
第一买家必须与农场证书持有者协商溢价金额。供应链证书持有者(CH)应在与农场证书持有者(CH)的合同中包含商定的溢价。
进口商处理方案(香蕉和新鲜水果)
进口商必须与供应商协商并就溢价达成一致。约定的溢价金额包含在合同中。
如果进口商不直接从农场证书持有者(CH)购买认证产品,则原产国的供应链证书持有者(第一位买家/出口商等)必须在与农场证书持有者(CH)的合同中包含约定好的溢价金额。与农场证书持有者(CH)直接签订合同的供应链证书持有者(CH),必须将溢价金额转移给农场证书持有者(CH)。
品牌所有者处理方案(茶叶)
品牌所有者必须承诺按数量支付溢价。支付给农场证书持有者(CH)的款项将通过雨林联盟支付工具进行,并将发票发送给品牌所有者。对于餐饮服务及零售品牌而言,其自有品牌制造商(包装商)将协助履行这些要求,负责兑现采购量并承诺支付溢价金额。
农场证书持有者从其它农场购买认证产品
从其他农场证书持有者(CH)购买认证产品的农场证书持有者(CH),被视为购买认证产品的第一买家。对于首单采购方承担溢价支付责任的作物(详见表1),相关CH须针对以认证身份采购的产量支付溢价。
2.5 溢价支付时间表
雨林联盟已确定每个行业溢价支付的具体时间框架,如下表所示:
表 3:溢价支付时间表
作物/行业 | 适用付款时限 |
咖啡 | 付款不得迟于农场证书持有者(CH)向第一买家发货后12个月。 |
加工水果和椰子油 | |
坚果 | |
草本植物和香料 | |
其它作物 | |
可可 | 除非当地法规另有要求,否则付款不得迟于农场证书持有者(CH)向第一买家发货后6个月。 |
茶叶 | 每季度付款一次。季度总金额根据雨林联盟支付工具中发出的溢价发票中规定的条款进行支付,最迟不超过下一季度末。 |
香蕉和其它新鲜水果 | 付款与认证产品的定期付款挂钩。 |
3.农场关于溢价的责任
要求 3.1.3:向团体成员分配溢价
农场CH必须完整、准确地留存向每位团体成员支付的所有货币溢价凭证,包括已收金额的记录。这些记录必须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相关凭证必须证明,支付给团体成员的货币溢价总额,等于从买家处收到的、指定用于分配的货币溢价所占百分比金额。该比例至少应达到获证团体从买家处收到的货币溢价总额的40%*。仅交易相关费用及税务相关成本可从收到的货币溢价总额中扣除,且必须提供此类扣除的凭证。这意味着,农场证书持有者必须有适当的会计制度,以便:
将溢价支付与产品价格和质量溢价或其他溢价分开记录。
记录根据团体成员所交付数量向各团体成员支付的溢价金额和付款日期。
向团体成员提供约定的溢价金额(按数量计算)、付款时间表和付款方式等信息
向每位团体成员提供支付给他们的溢价信息。
*注意:就可可而言,需按以下较高者向团体成员分配溢价:每吨至少70美元(非洲使用XOF或XAF的国家为63欧元),或农场CH所获货币溢价总额的40%。
要求 3.1.4:大型农场和个体认证农场证书持有者的溢价(责任)
大型农场和个体认证农场证书持有者,必须准确记录他们如何使用收到的溢价。这应包括:
根据总销售量核算的应收总额。
所收溢价总额中用于惠及生产者或工人的比例。
证书持有者无需报告此信息,但应根据认证机构、其代理人/机构和/或雨林联盟的要求提供记录。
4.透明性
雨林联盟致力于供应链的透明度。茶叶证书持有者将被告知——品牌所有者或包装商已承诺并支付每次支付的溢价金额。
其他信息
本文件首次发布日期(1.0版):2022 年 7 月 1 日。
雨林联盟保留权利,根据特定证书持有者的具体情况,审核、批准、拒绝或撤销这些允许条件。
必须遵守标有“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才能获得认证。标注为“不具有约束力”的文档,提供非强制性信息,帮助读者理解并实施要求及其他具有约束力的内容。
译文免责声明
对于有关译文所含信息确切含义的任何问题,请参阅英文正式版解释为准。因翻译导致的任何错误或含义差异均不具有约束力,也不影响审核或认证目的。
未经雨林联盟事先书面同意,严禁复制、修改、分发或重新发布本内容。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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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林联盟的更多信息,请访问雨林联盟网站http://www.rainforest-alliance.org,发送邮件至info@ra.org,或联系雨林联盟阿姆斯特丹办公室(地址:荷兰,阿姆斯特丹,De Ruijterkade 6,1013AA)。
脚注
对于需进一步加工的鲜果,应依据“加工果品及椰子油”章节的规定来确定溢价责任归属。 ↑